铁力市法院:打击老赖 我们一直在路上

--“百日攻坚”执行活动在行动之八

发布时间:2017-11-10 17:06:48




    11月7日,铁力市法院执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田某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而拒不履行义务,铁力市法院果断以涉嫌拒执罪为由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被执行人因迫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案件缘起:田某与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田某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尚欠本金6万元未偿还,某银行提起诉讼,铁力市法院经审理判决田某偿还该银行本息合计63183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判决生效后,田某未履行判义务,该银行向铁力市法院申请执行。

    铁力市法院执行局受案后认真研究,积极部署,兵分两路开展行动。一组人员对被执行人进行传唤,询问其相关情况,了解被执行人思想动态并做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另一组人员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名下存款、证券、车辆信息等个人财产进行调查取证,及时掌握其个人财产情况和偿还能力。经多次下乡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田某2016年卖粮收入13万余元,2017年收入可能高于2016年,且家中农机具一应俱全,有还款能力。但被执行人田某为了逃避债务,将卖粮款存在他人名下,拒不偿还欠款。铁力市法院执行局按法律程序依法作出了对田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期间,田某仍无还款意向。为了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打击有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铁力市法院果断决定依法将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调查认为田某犯拒执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田某转为刑事拘留。迫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压力,田某幡然醒悟,最终履行了义务,将所欠余款全部还清。

    此案件通过铁力市法院和公安机关通力协作,形成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加之合理部署,及时行动,使这起执行案件最终得到执结,并全部履行完毕,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对提升司法公信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