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 跨省追踪 雷霆出击 “老赖”难逃法网

发布时间:2018-05-01 17:05:13







    近日,铁力市法院执结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执行小组通过严密的组织、迅速的行动,在途经8省1市、行程7100多公里、历经51个小时的押解、耐心释法明理后,最终得以执行终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孟某某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执行一案,于2015年7月31日立案执行,李某某要求被执行人孟某某一次性给付赔偿款18.1452万元。当时,由于被执行人孟某某下落不明,查无财产可供执行,在穷尽执行措施后,铁力市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8年4月17日,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向铁力市法院执行局提供执行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孟某某在四川省绵阳市做生意,有履行能力。铁力市法院决定恢复本案执行,并于当日办理了恢复执行手续。

    铁力市法院党组经研究决定,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兆涛带队前往四川绵阳异地执行此案。

    雷霆抓捕

    4月18日,王兆涛带领执行小组一行三人乘坐早六点航班飞往四川省绵阳市。到达目的地后,执行小组不顾长途跋涉、饥肠辘辘立即赶赴被执行人所在处所。

    经实地调查,被执行人孟某某在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鼓楼市场做卖山猪肉生意,位置在闹市区,人流密集。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店内有杀猪刀等危险物品,执行人员决定以“踩点”方式对其所经营的“某猪肉”商店及周围的现场情况进行摸排,以便确定下一步执行方案。

    为做足应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的准备,执行小组与涪城区法院取得了联系,请求该院支援执行。并决定于次日上午展开执行行动。

    4月19日上午10时许,按照执行实施预案,一名执行员和一名法警先着便装由肉店两侧进店,并在第一时间控制店内所有危险物品(柜台上的六把各式刀具),涪城区法院四名法警迅速在店外警戒。这时,王兆涛向被执行人说明情况、表明身份,告知其要配合执行、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孟某某见此强大的执行阵势未采取过激行为,执行小组顺利将其带往涪城区法院。

    经查,孟某某2015年初来到绵阳,刚来时摆地摊儿。从2016年9月起兑店经营猪肉商店,每年纯收入近10万元,但被执行人以外债多、父母有病、家庭负担重为由拒绝履行义务。经说服教育无果,执行小组决定对孟某某采取异地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15时,孟某某被带至绵阳市拘留所羁押。此时,孟某某还是没有悔意,与申请人不能达成和解。

    此种情况下,王兆涛向院党组进行了请示汇报,决定将被执行人孟某某带回铁力市羁押。20日6时,在涪城区法院法警大队干警的协助下被执行人被提解至绵阳火车站。执行组乘坐当日9时火车历经51个小时将孟某某带至铁力市并送拘留所羁押。

    再遇难题

    案件执行到关键环节,经对双方当事人调查发现,双方都存在着实际困难。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前夫和儿子均已死亡,与八十多岁母亲一起生活,因治病欠下许多外债,生活窘迫。

    被执行人孟某某,刚到绵阳市做生意时间不长,收入尚可,但其父患喉癌两次手术花销巨大,且出院不久;母亲患糖尿病;与现任妻子属二婚,感情基础不稳定;还有三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

    圆满终结

    铁力市法院党组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为避免此次执行对被执行人家庭稳定造成严重影响,一方面,指示执行人员在火车上对被执行人孟某某进行思想沟通疏导,并打电话劝其妻子克服困难,继续妥善经营生意,共同履行义务。

    另一方面,经执行人员劝解疏导,申请执行人李某某表示理解孟某某的困难,同意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方式--孟某某先期给付5万元,余款分期在两年内履行完毕。同时,被执行人提供其母亲的工资作担保,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现被执行人妻子多方筹措的先期执行款5万元已汇至法院执行款专户,担保人的工资账户也已司法冻结,本案终结执行结案。

    双方当事人对此次执行均表示满意和感谢,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被执行人的家庭也得以稳定。此案的圆满执结,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司法的人文关怀,更表明了法院干警上下同心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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