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力市法院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执行人员往返12次做被执行人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受感动而主动履行了义务。
办理此件执行案件的法官朱强是个有着三十年审判经验的老法官,在初次去被执行人刘某、范某某家时,他了解到刘某妻子范某某患有精神疾病,行动生活皆不能自理,刘某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在基层从事审判工作多年的朱强理解被执行人目前的难处,但法律维护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也要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经过数据查控,朱强发现被执行人有一处房产,根据当地房价估计价值20多万元,因超过执行标的额遂没有对房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朱强想对于化解此案的唯一好办法就是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于是,1次、2次、3次……他总计去了被执行人家12次,每次去都询问被执行人的生活情况,也鼓励其坚强的面对生活的困难,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一天,朱强接到了被执行人刘某的电话,“朱大哥,我把房子卖了,我来还钱了”。原来刘某感动于朱强作为一名法官的温情,用刘某某的话说,我不能再让朱大哥来回跑了,于是和家人商量后卖了房子主动履行了义务。
此案,扣划被执行人存款3100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66000元,共69100元,申请执行人对案件执行表示满意。法官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给予被执行人司法的人文关怀和尊重,最终,案件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