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行动|铁力市法院:“老赖”拒不履行还款协议 执行法官出招将其制服

—铁力市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雷霆行动”系列之七

发布时间:2018-07-13 14:10:45



    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直到被通知将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才使“老赖”打消抵赖思想。近日,铁力市法院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执行法官四次往返内蒙古、一次往返山西省执行,分步将“老赖”制服,促使其履行义务。

    申请执行人于某某与被执行人内蒙古某食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初始执行时,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但被执行人在给付了30余万元(案件标的额为148万元)后,便不再按协议约定还款。期间执行法官三次前往内蒙古敦促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推脱不履行。

    办理此案的执行法官薛万志此时想,必须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以促使其履行义务,但另一方面,有着丰富执行经验的他面对这个涉企业执行案件,有着不同于自然人执行的思路和方法,不能完全依赖强制措施,应当在强制措施实施前,寻找该企业是否存在债权,这是解决案件的必须抓手。

    于是,薛万志到税务部门查询三方协议内容,确定纳税账户,后前往山西大同,从而查出大同某公司有即将支付给被执行人的两笔债权,有了这个证据,薛万志认为,解决这个案件终于有了杀手锏。

    薛万志立即带着法警孟令志前往内蒙古,到达目的地后,等待二人的是:被执行人债务众多,这些债权人跟随该单位法人,于是与其会面成了难题。好在,几番智斗后,法人贾某答应来到法官入住的宾馆。执行法官向贾某说明已查询到公司有两笔债权马上到账,如拒不履行义务,将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在已查明债权和强制措施的双重压力下,贾某无言以对,考虑自身的社会身份和企业发展,贾某同意达成新的还款协议。贾某用其到账债权交付了40万元执行款,为避免其不履行还款协议,执行法官要求其提供有稳定收入的担保人为其担保,此案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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