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申请执行人过一个温暖舒心的春节,铁力市法院利用被执行人回家“过年”这一时机,组织精干力量持续开展春节期间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李某与刘某机动车道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执行一案, 被执行人在事故发生后已先期给付李某26万余元,后经判决应再给付49万元,被执行人称其在外地打工,工资未结,暂时没有给付能力。申请执行人因交通事故大小便失禁,至今八个多月未能康复,需辅助药物和器械治疗,经济上十分紧张,急需用钱。申请人表示其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被执行人一直没有给付。
铁力市法院在了解到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后,在手头案件多、执行任务重的情况下,优先办理该案,并在1月25日主动到申请执行人家中了解被执行人信息线索。
经调取被执行人身份信息、照片,以及截取开庭录像中被执行人面部信息,锁定该名被执行人体貌特征。
1月26日星期六,经走访调查,得知刘某上午可能会出现在其前妻经营的位于桃山镇某仓买店,当日,便衣侦查没有发现被执行人下落。1月27日星期天,经再次蹲守查找,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在卖猪肉,拨打刘某电话确认后,将刘某带回法院。
经长达六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工作,李某与刘某达成协议,当场交付由其前岳父送来的5000元钱,并在协议中约定每月支付1000元,工作稳定、工资高时每月支付2000到3000元,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
年关将近,铁力市法院要求全体执行干警提高对涉民生案件执行重要性的认识,明白此类案件的执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要求全体执行干警抓住年末岁尾被执行人返乡的有利时机,切实履行责任,增强使命,把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