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法院:“年关将近 情系民生”系列之六 法官释法劝解 申请人、被执行人和好如初

发布时间:2019-02-01 21:07:40




    1月30日,铁力市法院执结了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经过法官释法劝解,被执行人提前于调解书确定的日期履行完全部义务,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握手言和、和好如初,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来,早在2015年,申请人徐某受雇于被执行人王某在工地工作,施工过程中徐某右眼受伤。经本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王某分期给付徐某损失13万元。但王某仅给付1万元后就玩起了失踪。

    申请人方面为治疗眼伤生活贫困,办案法官了解到实际情况后,明确执行任务,经执行团队多方调查打探,终于通过王某哥哥联系上王某,但王某故意拖延不与办案人见面。

    无奈之下,执行团队只能根据已有线索在被执行人家附近蹲守。临近年底,执行任务骤增,上班时间分不人手蹲守,办案法官只能利用休息时间前往。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团队在1月30日中午找到王某,并将其传唤至法院。

    王某到院后,表示自己并非刻意逃避债务,亦惧怕被采取强制措施无法回家过年。办案法官对王某进行批评教育,对其摆道理话家常,讲述徐某生活的艰难。黄某听后十分羞愧,立即表示愿意用刚接手的一个车库抵给徐某,提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办结后,两位当事人还请工作人员为他们两兄弟拍照留念,他们表示从这个案件充分体会出法官的为民情怀,感谢法官的辛苦工作、耐心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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