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系列报道八 法官多担当 百姓少跑路

发布时间:2019-03-20 11:32:19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在全省“两会”上做出了“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铁力市法院认真研究,真抓实干,积极推行各种便民服务,让老百姓少跑一段路,真正实现让申请人“最多跑一次”的承诺。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申请人王女士2017年3月19日受雇在朗乡林业局东折棱河经营所周某家摆木耳,因其劳务环境导致中毒性脑病,八级伤残,为此王女士花掉巨款治疗,给生活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周某拒不支付后期费用,2017年6月王女士将周某诉讼到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周某赔偿王女士各种经济损失148,387.62元,但判决生效后周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王女士于2019年1月1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的承办人接到案件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考虑到申请人家住在哈尔滨依兰县某村,往来法院一次费用较大且因中毒导致残疾行动不便。承办人本着一切以方便当事人为原则考虑,在送达时将案件所需材料一次性收集齐全,并电话联系让其在家安心等待。承办人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并走访其所在林场进行实地调查,动员其邻居、亲属做思想工作,劝说周某尽快将赔偿款履行到位。

    经过多次的努力,被执行人周某知晓了其中的利害关系,表示出和解意愿。2019年3月13日,主审法官将双方当事人邀来到法庭做和解工作,为了方便当事人,办案人员放弃了午休的时间,最后被执行人周某履行了赔偿款135000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3330.66元及执行费2176元。申请人王女士自动放弃18,387.62元赔偿款,本案执行和解完毕。

    “让当事人只跑一次”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要靠老百姓的口碑,绝不是喊喊口号就能实现的。铁力市法院将继续推进便民服务建设,从根本上减轻申请人的诉累,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更好、更便捷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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