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法院积极践行石时态院长提出的“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在执行过程中,始终将“执行不求人”放在首位,规范执行过程,优化工作程序,想申请人之所想,急申请人之所急。
【多年欠款无力偿 以车抵债促案结】
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牟某和左某本是一对好朋友,后由于左某和其弟做生意从牟某处借一笔钱无力偿还,双方“对簿公堂”后,左某未按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履行还款义务,于是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司法查控,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左某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发现案件审理阶段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已经对被执行人左某驾驶的起亚小型轿车冻结过户手续。执行法官遂以此为突破口,耐心作被执行人的劝解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法院将采取纳失信、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最终,被执行人左某同意以车抵债。
申请人牟某和被执行人左某来院后,双方却在车辆抵押金额上相持不下,申请人提出2.5万的价格,被执行人提出3.2万元的价格。执行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调解,双方都不为所动,固执己见。正当执行法官一筹莫展时,他忽然看到法院外的当事人有不少开车来的,遂回到调解室,让申请人牟某到室外舒缓下心情,同时可以问问路人,这辆车的价值。牟某出去后,众人听到事关执行案件的办理,懂车的路人积极参与,各抒己见,听了众人意见后,牟某最终确定下车辆价值3万元,被执行人左某也欣然同意。
当日下午,法院协助双方在车管所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至此,这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以以物抵债的和解方式圆满解决,最大程度的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离婚拒付抚养费 半日时间促和解】
周某和牟某婚后育有一女,后因感情不和,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孩子由周某抚养,牟某承诺在孩子满十八周岁前每月承担1000元的抚养费,但并未兑现,遂周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牟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执行法官详细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明确告诉了牟某“继续拒不执行,将被罚款、拘留甚至判刑……”同时,也站在情理的角度,建议双方要为小孩考虑,不能将矛盾转移到孩子身上,仅用了半天时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见。申请人周某表示:“经过法院的调解,让他深刻了解到了法院的办事效率,并且,法院不只有庄严的法规,还有温情的释法明理,原来老百姓打官司,真的可以不求人。”
【有存款却不履行 冻结扣划没商量】
申请人史某因李某对其非法拘禁,于2018年6月8日在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后一个月,史某发现李某婚姻存续期间在银行有定期存款,后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约定李某于2018年11月15日前支付史某财产分割款85,000.00元,但李某并未履行,史某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与申请人沟通后,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现在监狱服刑。经网络查控发现李某名下有多个银行账户,共计存款85,690.00元,当即依法进行网上冻结,随后执行法官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李某服刑的监狱。最初,李某一口咬定银行的存款是其父亲的钱,不是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通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明法理,同时向他表明法院可以通过查询银行明细和进一步查证,证实银行账户的钱是谁所有。李某最终羞愧地低下头说:“是我对不起史某,这钱你们回去就扣划吧,麻烦你们跑这一趟了,真是辛苦你们了。”
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史某特地来到法院表示感谢:“没想到他在服刑期间,这钱一样能够执行回来,太感谢你们了。”
【从北到南 千里执行追欠款】
董某与李某的借款纠纷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但约定到期后,李某并未归还欠款,申请人董某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某财产。
三月中旬,申请人董某来到了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线索,被执行人李某为躲避债务,现居住在云南大理其亲戚家,这给案件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眼看着申请执行人心急如焚,可远在大理的李某又不配合,光凭几个电话就能执行到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执行法官只好亲自到大理去执行。
考虑到斜跨中国四千多公里外的执行,不仅需要当地法院配合,还需要对被执行人现状进行详细的了解,掌握被执行人具体住址、电话等一系列的事宜。执行法官马上着手调查李某的详细信息,并通过公安局的协助,取得李某亲属的电话和具体住址。万事俱备,执行法官带好材料连夜买好火车票,凌晨时分赶到机场,次日中午到达大理。
在大理法院积极配合下,出人、出车、出力,迅速找到了李某亲戚家。在敲开房门时,李某一脸惊讶,执行法官对李某进行了说服教育,讲明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让他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李某决定偿还部分欠款20.000.00元,剩余欠款分期偿还,双方达成和解。
铁力市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题,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真实感受到“打官司不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