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系列报道之二十 春风化雨 四月执行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9-04-18 10:38:27



法官实地测量化解土地争议


法官实地测量化解土地争议


【时隔五年恢复执行促和解】


【十名农民工的20余万工资款】


【法院交警联动以车找人】


【法院交警联动以车找人】

                                         【法官实地测量化解土地争议】

    时值四月,正是农民春耕农忙季节,为保证农村当事人不误农时,法院的执行干警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执行,并在办案过程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4月11日,执行干警踏着晨光与申请人一起前往被执行人的土地,在田间地头中,经过耐心调解,被执行人同意将上呼兰林场的土地分下0.5654公顷归还给申请人 ,对于欠款9733.00元同意于每年11月30日之前给付2000.00元,直至偿还所有欠款为止。执行干警当即对被执行人的土地进行实地测量,现场分割,申请人也为执行干警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测量土地的做法点赞,此案至此顺利执结。

    针对辖区内山高路远、春季农忙等实际情况,执行干警深入偏远山区、田间地头、庭院炕头,就地解决涉农矛盾纠纷,就地送达诉讼文书,尽量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让老百姓不出村子甚至不出家门就能解决矛盾纠纷。

                                          【时隔五年恢复执行促和解】

    申请人关某于2014年被戴某驾驶车辆撞伤,法院判决戴某赔偿关某各项费用共计20余万元,出租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关某申请执行,法院扣划保险公司应承担的份额12万元,出租车公司履行2万元后,被执行人戴某与关某对赔偿事宜达成协议,此案终结执行。

    今年4月,关某来到法院称戴某已不知所踪,所达成的协议也尚未履行,要求恢复执行。在了解到案件情况后,执行法官对原案件进行梳理筛查,并对关某所提供信息进行核实后,决定对此案进行恢复执行。

    案件恢复后首先对被执行人戴某、出租车公司财产进行排查,发现戴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而承担连带责任的出租车公司名下有数万元,但仍不足以偿还此案执行数额,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将此账户进行冻结。冻结当日,出租车公司负责人主动到法院要求与申请人协商解决问题,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当场全部履行,至此,时隔五年的执行案圆满结案。

                                         【十名农民工的20余万工资款】

    4月3日一早,执行法官收到了一批特殊案件,十名农民工2013年的工资款被某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今年初,农民工马某等十人申请劳动仲裁后,双方虽然达成调解,工资款拟定于4月1日前全部付清,但至今尚未结清,苦等无果后,马某等人至法院寻求帮助。

    在进行系统查询后显示,该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虽有财产,但不足以偿还全部工人工资款。经过调查,此账户系该公司重要流水账户,如冻结账户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所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冻结金额,执行法官决定暂不予以冻结。

    4月8日,执行法官驱车到该公司,找到迟迟不肯露面的公司负责人,在向负责人郑某表明来意后,执行法官对此案件的细节以及本院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维护中小企业合法利益的出发点对郑某进行阐述,并希望在对企业不造成任何影响的前提下,将此事圆满解决。郑某也意识到自己先前行为的错误,并向法官承诺,此款项在一周内将全部汇入法院。

    4月12日,公司负责人郑某将全部款项20余万如数汇入到法院执行账户中,法院也在第一时间将工资款发放到每个农民工兄弟账户中。在此次执行中,法院坚持贯彻“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同时立足工作实际,坚持“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中小企业合法利益”的工作宗旨,做到了双赢。

                                           【法院交警联动以车找人】

    张某与吴某买卖合同纠份执行案中,被执行人吴某常年不在户籍地居住,名下仅有一辆轿车,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多方走访调查,查明吴某现居住在铁力市某小区,执行法官几次到被执行人家中,但只有被执行人的妻子和一个几个月大的孩子在家。因其家中孩子小,又不能经常到被执行人家中查找。执行法官决定以该辆小轿车为线索,采取“以车找人”的方式,将相关信息报送公安交警部门,交警部门积极配合法院查找车辆。4月12日一早,交警大队通过“电子眼”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及时通知了我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局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将其带回法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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