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缩短案件审限,提高审判质效,全方位立体式保障“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在法院落地生根。4月29日上午,铁力市法院召开落实审判、执行案件时间节点检查会议。
按照铁力市法院《主要审判节点时限管理办法(试行)》和《主要执行节点时限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由审管办和执行指挥中心牵头的10人检查小组,每月利用5天时间对各业务庭案件节点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计入法官绩效考核。
会议要求,一要严格立案登记,简化程序。除重大、疑难、涉群体、涉营商环境的案件外,其余案件都应在收到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后当日立案,并于立案后2日内将案件移交承办法官,让当事人最多跑一趟。二要强化审限意识、程序意识和效率意识。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按照审判、执行节点完成送达、开庭、财产调查等工作。三要加大对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自立案日起两年内的“终本”案件,应每月进行一次财产调查;自立案日起超过两年的“终本”案件,应每半年进行一次财产调查。
会议强调,要采取各种措施,尽最大努力缩短审判、执行期限,提高各项质效指标。在完成法律程序规定的相应节点的基础上,及时结案,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达到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的目标,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