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法院审理于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案件 伊春市、铁力市两级人大领导到院旁听庭审

发布时间:2019-07-15 10:48:28









    【“现在开庭!”】

    7月12日上午9:00,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被告人于某、苏某、滕某等11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由铁力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德辉担任审判长,铁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凤忠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是铁力市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一起较为重大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伊春市人大、伊春市中院、铁力市人大相关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

    【庭前会议】

    因该起案件公诉机关指控了多起犯罪事实,被告人较多,证据材料较多,案件重大复杂,为确保庭审的公正高效,7月9日,铁力市法院就该案召开了庭前会议。合议庭按照庭前会议规程的有关规定,核实了11名被告人身份及辩护人代理资格,就案件管辖、回避、公开审理,申请有关人员出庭等程序性事项向控辩双方了解了情况,听取了意见。同时,组织了证据展示,听取了控辩双方对在案证据的意见,并作出合议决定。

    【公诉机关指控】

    2015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于某纠集苏某、滕某某等10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铁力辖区内歌厅、酒吧、饭店、医院等公共场所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随意殴打他人,危害他人人身健康,扰乱社会秩序、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于某系纠集者,滕某某、苏某、孙某某系其他成员,其行为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恶势力犯罪表现,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某等11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应公诉人申请证人胡某某出庭作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该案涉案人数共11人,涉及犯罪事实、违法事实共9起,庭审历时5个小时,本案将择期宣判。

    铁力市法院下一步将对涉黑涉恶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扩大审判活动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营造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彰显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和信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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