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铁力市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铁力市林业和草原局干部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受邀人员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参观了铁力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信访接待大厅、执行指挥中心、数字化审判庭、警队建设展板、扫黑除恶工作展板、执行数据查控中心、书画室、院史荣誉室等场所。参观过程中,院领导向受邀人员讲解了诉讼服务内容、案件办理流程和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并与受邀人员就涉林法律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在第一审判庭,受邀人员共同旁听了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庭审。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9月24日,被告人刘某某为进行黑龙江大森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日月峡国家森林公园清林、景观绿化工作,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指使工人周某某用手锯采伐位于马永顺林场施业区日月峡国家森林公园经营管理的515林班8、9小班内林木75株,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水曲柳17株,其行为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件以案释法,阐释了涉林违法犯罪的特点以及在处理涉林违法犯罪工作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使旁听人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律教育。
活动结束后,受邀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活动令他们受益匪浅,加深了对法院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学习了涉林法律知识,明确了自己的职责。一位受邀人员表示,“通过今天参观体验,进一步了解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以及法院办案的信息化,比我想象的更高效快捷,诉讼服务更没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