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法院:“雷霆2020”系列之二 三百里路云和月 最是一年执行时

发布时间:2020-08-21 16:02:48





    近日,铁力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近三十天的日常执行,连续六天的奔波,披星戴月往返村屯360多公里,最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邢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于2017年4月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395285.50元。该案立案后,经法院网络查控和线下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邢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王某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邢某的财产线索。此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首执”收尾,一度陷入了“执行不能”的僵局状态。

    2020年7月,申请执行人王某到法院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表示自己仍然没有邢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近40万元的执行款让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承办法官在与王某交流时,也在不停思考着如何找到扭转该案“执行不能”僵局的突破口。王某离开法院后,执行小组立即对该案进行研究探讨,决定到邢某住所地进行调查走访,收集线索。经过几天的走访,执行小组终于找到了该案的突破口:邢某的土地和相应补贴极大可能转给了他的父亲。经执行人员调查,邢某原有土地57.50亩,为规避调查,邢某将名下的57.50亩土地变更到了其父名下,该土地补贴由其父领取,致使执行人员对邢某分得土地情况的初查结果为:“邢某名下无土地”,躲过了执行人员对邢某的土地查询。

    虽然案件取得了初步线索,但执行阻力也相继而至。在邢某承认了其土地转移给其父的事实后,执行小组驱车到60多公里外的其父家中询问相关的土地及补贴情况,要求其将土地和所得的土地补贴退还给邢某。由于邢某的父亲年近七十,且情绪比较激动,询问工作一度无法进行。在首次接触受阻后,执行小组连续四天到邢某的父亲家中做工作。终于在第五天,老人的态度转变了,不再抵触与执行人员交流,通过耐心细致的交谈,执行人员了解到他不配合的顾虑是,担心退还给邢某的土地也包括自己原有的15亩土地。执行人员对其进行了释法明理:一是邢某转移土地和相应补贴的行为,是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如不及时退还土地和租金,邢某可能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能邢某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告知老人只需退还邢某57.50亩土地和相应补贴,敦促邢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用邢某土地的补贴资金长期履行。最终邢某的父亲同意并在一周内将57.50亩土地回转到了邢某名下。

至此,该案的执行有了着落,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邢某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同意邢某用土地补贴款长期履行。虽然邢某的土地补贴不多,但该案的执行款能够“死而复生”、“从无到有”、“失而复得”,比起“执行不能”的阶段性被动僵局,还是让申请执行人王某非常欣喜。

    “没有执行小组的努力,我的钱就真的打水漂了,非常感谢人民法院保障了我的合法权益,非常感谢法院执行人员的奔走操劳,让我的钱有了着落。”王某说道。

    铁力市法院积极开展“雷霆2020”执行专项行动,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活化执行方法,让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得以实现,努力将当事人“躺在纸上”的“条文判项”变为得以实现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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