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战果。铁力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雷霆2020”执行专项行动,8月10日,执行局组建专项行动小组,“搜查周”专项执行活动正式启动,成功执结一起4年积案。
2016年6月4日,吴某驾驶小型轿车与许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二人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吴某赔偿许某医疗费人民币3893.45元、车辆损失23931.00元,合计27824.45元。判决生效后,许某不仅没收到赔偿款,就连吴某的电话也打不通了。无奈之下,许某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吴某下落不明且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终本执行。
2020年8月7日,申请执行人许某到访法院,向法官提供一条重要线索,原来受疫情影响,被执行人吴某回到了老家铁力市一直没有外出。
时间不等人,执行法官立即申请恢复执行,认真研究执行方案,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对吴某可能出入的场所进行布控,连续几天的蹲点终于发现被执行吴某偶尔在双丰镇其父母家中居住。
8月12日凌晨4点,执行干警驱车到双丰镇吴某父母家中,将还在睡梦中的吴某传唤到法院。起初,吴某态度强硬,认为交通事故对方也有责任,所以一直不愿履行。执行干警耐心对其释法明理,执行依据是法院依事实证据作出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应履行,如果拒不履行,将依法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被执行人吴某认识到限制消费令和失信人员名单将产生的严重影响,主动联系亲友凑齐全部执行款,至此案件成功执结。
下一步,铁力市法院将在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强力推进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行案件,继续以雷霆之势依法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与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