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力市法院合并执行了两件涉案标的额较大的案件,经承办法官巧用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终交付730余万元执行款,余款双方达成和解。
铁力市某联社与高某某、铁力市某木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两案被执行人系同一家庭成员,案件标的额合计800余万元。此前,被执行人提供房产十二处及土地使用权一宗作为抵押。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向其释法析理,阐明利弊,希望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表示没有足够财产偿还欠款。
为保护申请人权益不受侵害,承办法官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提供抵押的房产十二处及土地使用权一宗。查封后,被执行人表示,该土地及房屋正用于生产经营中,采取评估拍卖会对自己造成极大损失,并承诺其将积极与申请人协商,凑集资金偿还申请人。
结合当前开展的“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考虑到被执行人经营利益亦需合理维护,故承办法官言明利害、调解催促,但被执行人一直未能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也未能偿还欠款。
此种情况下,承办法官果断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的强制措施,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律义务,告知被执行人如无法偿还欠款,将依法对其提供抵押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
经多次沟通后,被执行人终集齐735万元执行款交付法院,剩余利息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长期履行。本起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