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法院:零下30度户外执行三小时

发布时间:2021-01-08 15:47:01









    “雄鹰不怕暴风骤雨 ,青松何惧风雪严寒”,在北纬46度的小兴安岭,有这样一群干警,他们头顶风雪,脚踏严寒,带着铁力市法院强有力的执行力度,始终奋战在工作的第一线。

    1月7日下午,室外最低温度零下30度,铁力市法院出动执行干警8人,2辆执行指挥车辆,驱车赶往铁力市桃山镇福兴村,对被执行人王某某的80平米砖木结构私有房屋进行强制腾空。

    杨某某与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此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某位于黑龙江省铁力市桃山镇福兴村80平米砖木结构私有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在流拍后法院决定变卖被执行人王某的房屋。2020年12曰10日,案外人鞠某某以保留价75000.00元接受流拍房屋。但被执行人王某某迟迟不予腾房,法院多次电话联系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腾空涉案房屋,被执行人却置若罔闻,拒不露面也拒不交付房屋。

    1月7日下午,铁力市法院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对房屋强制开锁后,在公证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对房屋内的物品逐一进行清点、拍照、登记、封存。8位干警顶着零下30度的极寒,经过近3个小时的搬运清理,清场工作圆满完成,涉案房屋成功交付给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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