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开始实施,
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专门进行立法,
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
父母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2月16日,铁力市法院联合铁力市妇联、桃山镇政府共同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为辖区内社区委员、学生家长代表、桃山镇机关人员及各村妇女主任等40余人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铁力市法院副院长陈威、铁力市妇联主席周靖欣参加宣讲活动。
铁力市法院桃山法庭法官张海龙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意义、目的、进程以及如何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进行了细致的解读,并结合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家庭教育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向家长们讲授家庭教育重要性,引导广大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监护、科学教育、尊重孩子、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桃山镇人和社区副主任潘桂花:“通过此次学习,受益匪浅,深刻地体会到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学习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作为社区工作者,要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引导辖区内群众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铁力市妇联主席周靖欣:“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作为一名妇联基层干部,更要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家长明确自己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自觉做到依法施教、立德树人、为国育人。”
铁力市法院副院长陈威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铁力市法院将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与家事审判工作相结合,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帮助引导广大家长提高对家庭教育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