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法院关于“能力作风建设年”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部署,铁力市人民法院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优化营商环境“三个专班”协调工作会议、执行合同专班调度会议,对“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持续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刘治鹏组织学习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行合同指标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铁力市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执行合同工作专班对县(区)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工作台账(执行合同工作专班)》等相关文件。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兆涛对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及办理破产3项任务指标进行部署和任务分解。各专班负责人认领指标任务,初步形成了具体任务目标及相关配套措施,为提升专班工作质效,切实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打好基础。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兆涛对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及办理破产案件3项任务指标进行部署和任务分解。各专班负责人认领指标任务,初步形成了具体任务目标及相关配套措施,为提升专班工作质效,切实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打好基础。
副院长陈威对优化提升执行合同工作各项指标进行部署安排,她提出:要坚持主动作为,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共识共为;要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对照《方案》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各项指标稳步提升;要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工作时限和考核标准,及时准确上报工作情况,确保佐证材料齐全、数据准确详实;要明确工作重点,优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将提升各项指标专项工作与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并行推进,确保实现营商环境指标与审执质效指标双促进双提升。
党组书记、院长刘治鹏对进一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意识。要深刻认识增强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增强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要树立全局意识,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明确要求、认领责任,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构建起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凝聚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的强大整体合力。
三要聚焦主责主业,促进质效提升。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统筹兼顾,巩固优势指标,补齐劣势指标。院长、庭长、审判团队及审管办形成四方合力,对诉源治理、审限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进行科学统筹,动态监管落后指标,减少标红指标,全力以赴提质增效。
四要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提高干警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杜绝迟到早退现象。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干警能力作风。
下一步,铁力市人民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以过硬作风和优质服务赢得群众信赖,以跳起摸高的勇气确保全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不断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