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玩失踪”?
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
拒不交付房屋?
看看铁力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如何破解“腾退难”。
基本案情
王某与张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后判决张某某协助将涉案房屋产权变更到王某名下并将涉案房屋交付王某,王某在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同时向张某某交付房屋余款1.3万元。判决生效后,由于张某某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王某向铁力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上门走访等方式督促张某某尽快履行交付义务。但被执行人总是诸多托词,一再拖延,迟迟不配合王某进行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虽然被执行人拒不配合交付房屋,但是执行工作不能因此暂停。法院依职权裁定将涉案房屋产权变更到申请执行人王某名下,申请执行人王某及时将1.3万元房屋余款转到被执行人张某某的银行账户中。在完成变更手续后,执行法官再次与张某某进行沟通协商,向其释明拒不执行的后果,要求其主动腾退房屋,但被执行人一直规避执行,拒不配合。沟通无果后,执行法官发出腾房公告,对被执行人下达“最后通牒”。
执行现场
5月26日,执行法官收到被执行人张某某将于当天下午返回铁力的线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赵雪伟立即召开行动部署会议,研判腾房行动中会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并对行动纪律、现场程序、人员分工做出执行预案。
18时50分,执行干警抵达被执行人张某某住处,面对震惊的被执行人,腾房工作立即展开。
19时10分,执行干警与双方当事人到达涉案房屋现场。在雷霆行动之下,被执行人张某某以丢失钥匙为借口的最后“挣扎”则显得十分无力。现场开锁、清点物品、送达手续、确认签字。
22时40分,涉案房屋的新钥匙顺利交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手中,历时四个多小时的硬核执行为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不动产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系着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经常套路百出逃避执行。铁力市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把能力作风建设的活动成果体现到破解执行工作难题中,以更强能力、更优作风、更好成绩确保“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