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所一庭”齐发力 82起拆迁安置合同纠纷就地化解

发布时间:2023-02-03 09:28:12






“四所一庭”是什么?

基层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

“四所一庭”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有什么作用?

充分发挥了基层政法单位和法律服务机构职能优势,努力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效能,努力把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日,铁力市人民法院依托“四所一庭”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与辖区内基层法律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高效衔接、密切配合,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将82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一次性就地化解,迎来了新春工作的“开门红”。

    2013年,黑龙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铁力市铁力镇某社区82户居民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约定以产权置换方式置换住宅、车库,2014年年末交付使用。后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工程几次停工,直至2017年才完成回迁安置工作。82户居民因迟延回迁产生租房费用,数次要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无果后,决定到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涉案人数较多,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铁力市人民法院依托“四所一庭”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委派铁林人民法庭庭长张淑霞与铁力市铁力镇法律服务所主任曹殿良、祥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芳组成联调小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该批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进行处理。

    在调解过程中,联调小组成员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专业优势,详细了解事件经过,认真听取双方诉求,通过释法明理,逐渐缩小了分歧,最终双方就补偿金额、给付方式及期限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指导下立即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法官审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调解协议自愿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当场依法予以确认,并送达了民事裁定书。

   “我们已经做好走诉讼程序的准备了,没想到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省钱、省时又省心,还有这么专业的法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向我们耐心讲解法律知识,即解决了纠纷,又增强了法律意识。”居民代表张某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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