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首要突出的是为民司法,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铁力市法院本着这一根本宗旨,对本院法官提出三项要求,着力提高法官群众工作能力,切实为民解决难题。
一是更新司法观念,培养对群众的感情。法官作为社会纠纷的裁判者,在工作中要自觉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要学会用群众的语言和群众交流,培养换位思考、热情、耐心的工作作风,坚守公平与正义,自觉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是提升司法素质,做学习型法官。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要全面加强法律、社会、经济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增强恰当运用法律的能力,同时要利用与群众接触最频繁、联系最密切的优势,提高自身的矛盾化解和纠纷疏导能力,以便更好的服务群众。
三是在实际办案中做到厚德、尚法、公正、亲民。“厚德”要求法官诚信友爱、道德高尚,并具备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职业道德观念;“尚法”要求法官拥有一种精神,这种精神是法之上的法,是为法律条文所执着追求并努力实现着的正义精神;“公正”要求法官将“公”之理念永存于心,办案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无私;“亲民”要求法官俯下身躯、亲身感受,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审判执行的每个环节,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