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新“枫”景丨一场大火引发邻里纠纷,看基层法官如何灭“火”

发布时间:2023-12-05 16:36:5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努力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铁力市人民法院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依托人民法庭基层阵地,主动对接镇政府、林场所,集聚多元解纷力量协同发力,成功化解了因火灾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同时也浇灭了邻里间的“心头火”。

        烈火无情 矛盾初现

    年过六旬的张某是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九连林场分公司的退休职工,离婚多年,和患精神障碍疾病的儿子(低保户)共同生活。在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的支持下,这几年靠养牛改善了生活,没想到一场大火将多年积蓄化为乌有,也牵连相邻的五户房屋及室内财产均被烧毁。经铁力市消防救援大队调查,确认火灾系张某家中东侧卧室火炕处电线故障引燃周边棉麻衣物等可燃物引起,过火面积216平方米,直接损失15万余元。火灾发生后,张某与邻居于某、赵某、纪某就赔偿事宜发生纠纷,邻里关系愈发紧张,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日月峡镇网格员及时对接网格法官张淑霞说明情况,希望给予法律指导。

    知悉情况后,网格法官第一时间到消防大队查阅火灾卷宗,明晰火灾原因及灭火时的财产损失情况,同时电话联系多方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

    在前期沟通中,网格法官分析:“张某是具有赔偿意愿的,只是迫于经济压力,赔偿金额远达不到邻居们要求的每户3万元,双方针对赔偿金额相差三倍,互不相让,这也给调解工作带来不小难度。若任由事态发展下去,受灾的五户势必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将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即便打赢了官司,根据张某家庭实际情况,执行过程也将十分困难,这样既伤了邻里和气、又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大火无情人有情,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在火灾发生前,几家的邻里关系比较融洽,只是因张某在火灾后一直没有积极赔偿而心生怨气,最佳方式就是从在诉前阶段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尽快调解,绝不能再让这场大火“烧毁”多年来的邻里情谊。

        多方联动 真情化解

    11月22日,张淑霞法官团队冒着鹅毛大雪驱车两个半小时前往九连林场进行上门调解,并邀请铁力市日月峡镇政府和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九连林场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

    “要么把房屋恢复原状,要么折价赔偿。”起初,于某、赵某、纪某坚持原有立场,虽听起来合情合理,但对同样受到火灾损失的张某来说却是难上加难,张某和儿子现借宿在邻居家中,根本没有能力对房屋进行修复,并表示每户最多赔偿1万元。网格法官从人情、法理、乡情等角度,耐心对多方当事人开展思想工作。

    同时,考虑张某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履行能力,铁力市日月峡镇政府和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九连林场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决定,两家单位各给每户补偿2000元,在此基础上,额外补偿张某1000元,鼓励双方各退一步。

    最终,在多方的不懈努力下,于某、赵某、纪某和张某化干戈为玉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同意赔偿每户邻居1.5万元,并在其亲属的帮助下筹款4.5万元,当场支付了赔偿款,其余两户邻居因人在外地,未到现场参与调解,也同意参照上述调解协议进行赔偿。至此,该起纠纷以网格法官“在家门口”化解的方式圆满解决。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铁力市人民法院将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治理重点下移、触角向前延伸,以诉源治理“最优解”答好现代化社会治理“民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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