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我今天过来给你们送一面锦旗,要为你们的专业、敬业和高效点个赞!”6月5日上午,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告方来到桃山人民法庭,将锦旗送到承办法官张海龙手中。法官依法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告为表谢意赠送锦旗的情形屡见不鲜,但被告赠送锦旗表达谢意的情况却不多见。
事情还要从去年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王某某驾驶无号牌大型轮式拖拉机与朱某某驾驶的轻型多用途货车左侧相撞,造成两车损坏,轻型多用途货车乘车人李某某在此次交通故事中受伤。该起事故经铁力市交警大队认定:李某某无事故责任,朱某某与王某某承担此次事故同等责任。
因李某某与王某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52,502.92元。
承办法官聚焦能动司法,秉持“小案不小办”的理念,推动纠纷实质化解,减轻当事人诉累,积极与原、被告进行沟通,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第一次调解过程中因赔偿数额差距过大,调解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判决一件案子很简单,直接按照程序即可,但是法律应该是有温度的,办案决不能不考虑当事人的感受一判了之,应该分析双方的心理和争议的焦点,调整方案,采取多种调解方法,持续对纠纷双方进行耐心劝导。”承办法官想起在庭务会上李庭长分享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决定“主动出击”,一方面深入到被告家进行走访,具体了解到被告的工作生活状况后,再次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展开调解。
“在事故中,我们家唯一的农用拖拉机严重损坏已经不能使用了,自身损失也挺严重,赶上春耕我们是又着急又上火,对于李某某的伤情,我们也会积极承担赔偿责任,还希望对方考虑一下我们的实际困难,赔偿金额降低一些。”被告王某某说。
另一方面,承办法官积极与原告及其代理律师联系,就原告主张的各项诉求进行合理分析,最大限度取得原告的理解和支持。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王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某某的各项经济损失35,00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一起由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一面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司法为民的充分肯定,也是激励法官坚持能动履职的不竭动力,下一步,铁力市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贯彻“五牢记、五融合”要求,坚持能动司法,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和意识,深入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要求,奋力“三争”晋先,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