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重点车贷类不良贷款进行持续跟踪,发现借款人王某抵押的两台车辆行程轨迹出现在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区域内,立即向铁力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提供线索,承办法官立即制定执行预案,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点清收组工作人员即刻动身前往车辆所在地查扣车辆。
待一行人员到达龙江县后,经过多方寻访查找,大致锁定车辆位置,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组火速前往车辆所辖派出所调取车辆运行信息,第二组按照一组及时反馈和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在某停车场找到抵押车辆。在控制车辆后,被执行人和车辆实际使用人陆续到达现场,执行法官告知因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对车辆进行扣押,被执行人和车辆实际使用人表示欠贷原因是受三年疫情影响,收入减少导致无力按期还款,不同意查扣车辆。执行法官阐明如拒不配合且阻挠执行,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车辆实际使用人配合将该车辆开到指定地点存放。被执行人当场筹集资金2万元,并承诺每月最低还款2万元同时提供他人担保,双方当事人对剩余债务38.39万元达成还款协议,该案结案。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铁力市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贯彻“五牢记、五融合”要求,坚持能动履职,以“如我在执”的情怀和意识,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要求,奋力“三争”晋先,持续发力,高效执行,用实际行动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