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了,我终于拿到工程款了!感谢法官”某工程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
为破解执行僵局,成功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今年,铁力市人民法院经过多方努力,成功办结一起指定交叉执行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某工程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局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判决某建设局一次性给付某工程公司工程款4326436.78元,利息1169287.69元,并以4326436.78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2年4月30日至款项付清之日利息。
在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某建设局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某工程公司向某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因某建设局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僵局,法院遂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后经某工程公司申请,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执行案件指定由铁力市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
铁力市人民法院在案件移送接收后,执行局法官立即启动执行程序,联系被执行人某建设局并迅速对其名下银行账户进行查控、冻结。
某建设局负责人:“我不是不想还款,现在确实有困难,还不了全部款项。”
执行法官耐心开展释法明理:“你有困难可以理解,但不能欠债不还、拒不执行,要及时主动跟某工程公司沟通,逃避执行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某建设局负责人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某工程公司协商处理此案。
执行结果
在某工程公司感受到某建设局负责人的诚意后,大度表示:“做生意都有遇到资金周转不开的时候,债务利息我可以放弃一部分,希望贵局能早日渡过难关。”
最终,双方自行达成还款计划,于2023年12月偿还欠款3000000.00元,2024年初偿还剩余全部欠款。经共同努力,至2024年6月案件得以执行完毕,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交叉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铁力市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拓展工作思路,努力破解执行僵局,做实做好执行工作,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