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人民法院 “三零智退”诉讼费“无感”退付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18 09:53:22
为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品质,减轻企业及群众诉累,铁力市人民法院积极创新探索工作新路径,对诉讼费退付流程进行智能化改造,将原本需当事人线下申请的诉讼费退付流程,升级为法院主动办理,确保退费工作全过程不增加当事人负担,真正实现让当事人退费“零申请、零跑腿、零成本”的“三零智退”。以下为退费指南,敬请参考。
一、铁力市人民法院“三零智退”诉讼费“无感”退付实施时间
根据《铁力市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于2024年9月1日后(含)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填写《诉讼费退费账户确认书》后,由承办人在向当事人送达文书时主动发起退费,无需当事人另行申请;对于2024年9月1日以前受理的案件,则仍需由当事人填写退费申请并确认退款账户。
二、“三零智退”诉讼费“无感”退付方式
(一)通过邮寄方式或现场填写材料至铁力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退费专窗办理,邮寄地址为:铁力市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五一街。
(二)通过线下立案时向立案庭填写《诉讼费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及相关材料,由法院主动办理,整个退费过程当事人无需再到法院办理任何手续。
(三)当事人提出反诉或上诉的,由案件主审法官参照以上两点负责办理退付相关事宜。
三、“三零智退”诉讼费“无感”退付所需提供材料
(一)当事人在立案时应填写《诉讼费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
(二)提供诉讼费退付的银行卡(账)号、账户名称、汇入银行名称(精确到支行)、联行号、办理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
(三)签署《承诺书》;
(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变更诉讼费退付账户的,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前向案件主审法官提出账户变更的书面申请,并重新填写《诉讼费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
四、“三零智退”诉讼费“无感”退付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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