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陈永久,男,1959年1月24日出生,满族,住黑龙江省铁力市双丰镇曙光村,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4年5月8日被铁力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 000元。罪犯陈永久因患大脑动脉血栓形成引起的脑梗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高血压病2级(极高危)等疾病申请监外执行。2024年10月30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作出(2024)黑07法暂外诊字第11号组织诊断意见书。经诊断,罪犯陈永久患有脑梗死致肢体瘫痪,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参照《暂予监外执行规定》附件《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七条第一款,其所患疾病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所列疾病且符合规定的严重程度。依据《人民法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规程》的规定,我院拟决定对罪犯陈永久暂予监外执行。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6日-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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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