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喜辉,男,1971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住铁力市铁力镇。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24年10月29日被铁力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罪犯王喜辉因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状动脉支架植入后状态、陈旧性心肌梗死、室性期前收缩、高血压3级很高危等疾病申请监外执行。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第九条第一款、《黑龙江省暂予监外执行病情诊断及妊娠检查工作规范(试行)》(黑司通[2021]84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我院拟对罪犯王喜辉组织病情诊断。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月23日-26日(三个工作日)
提出意见电话:0458-2218095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