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拓宽纠纷调处路径。3月31日,铁力市人民法院在铁力市司法局的助力下,与铁力市公证处联合创办的“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工作室”在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伊春首家 依托“证”能量
4月1日起,铁力市公证处在铁力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设公证办理专窗,每周三上午由铁力市公证处指派专人至专窗,提供公证咨询与诉讼对接服务。这是充分发挥法院“定分止争”职能与公证“预防纠纷、巩固法律和社会秩序”职能相结合的一次有益探索。
一方面,为有公证需求的群众提供便利的咨询服务;另一方面,对于当事人双方无争议,但管理部门需要相关法律文书才能办理的事项,如无争议的法定继承过户房屋、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机动车权利人变更等,通过公证的方式予以快速解决,以减轻群众诉讼负担,从源头上为法院更好“定分止争”发挥“证”能量。
先行调解 拓宽多元解纷新路径
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工作室在场所上深度融合,机制上无缝对接,法院与公证处就可能涉及的无争议可由公证处办理的案件类型达成初步共识,有利于实现群众纠纷先行调解,产生叠加聚变效应,从而实现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
揭牌当天,铁力市人民法院将受理的一起物业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后,委派该工作室予以调解。公证员作为法院特邀调解员,凭借其专业背景和调解经验,当天即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起到了引领息诉止争、降低诉讼成本的作用,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公证作为非诉解纷的重要路径,可以为审判和执行提供裁判依据,促进司法活动高效进行。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可不经诉讼直接成为执行依据,能够减少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座谈会上,铁力市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就进一步推进诉讼与公证衔接工作,提出要建强“先行调解+赋强公证”多元解纷机制,规范诉调对接运行流程,将公证业务流程嵌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各环节,努力把“诉讼+公证”这一诉调对接方式打造成多元解纷机制中的新晋先锋力量。
下一步,铁力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形成“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矛盾纠纷化解分层体系,深化细化实化“诉讼+公证”工作举措,推动公证这一非诉方式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上发挥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