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 聚焦婚姻家事新规 以法护航和谐家“枫”

发布时间:2025-04-03 17:48:07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精准对接基层司法需求,以司法之力为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再添新“枫”景。近日,铁力市人民法院铁林人民法庭2名法官到铁力市年丰朝鲜族乡人民政府为机关干部、网格员、村民代表开展婚姻家庭普法讲座,做实“庭外”功夫。

    聚焦司法前沿 回应群众关切

    “闪婚后闪离,彩礼还不还?”“分居两年能否自动离婚?”“房屋没有办证,离婚如何分割?”“父母为子女购房,如何确定产权?”

    张淑霞法官围绕群众日常生活中比较关心的家事问题,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中涉及同居析产、夫妻间赠予房产、父母出资购房、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婚内出轨行为及子女抚养等新变化,结合相应的案例,进行释法说理。

     倡导村民弘扬“夫妻互敬、孝老爱亲、家庭和睦”的传统家庭美德,实现伦理道德与法律规则融通,推动道德和法律在司法框架内融合。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婚姻不是糊涂账,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新司法解释并非‘倒逼女性成长’,而是让婚姻财产在离婚时分割更加公平合理,防止他人通过婚姻骗取财产,保障婚姻中双方的合法权益。”张中瑞法官说。

    打造家事品牌 指导先行调解

    铁林人民法庭秉持“家宁国安”理念,在审判中修复亲情、传递司法温度,发挥3名女性法官和8名女性干警的“温情”特色,创建“家事调解员”队伍,建立与机关干部、网格员的多方联络,推动辖区建立“机关干部+网格员+法官”多主体解纷机制,打造特色法庭家事品牌。

    “每件家事纠纷案件的背后都隐藏着当事人说不出的情感纠葛和心里迈过不去的坎。家是讲情的地方,也是讲理的地方,家事调解不能仅停留在法律层面的适用,要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更要心系当事人情感需求,真正实现事了人和。”张淑霞法官说。

    在日常遇到家庭纠纷矛盾时,机关干部、调解员可以充分发挥人熟地熟社情熟的优势,尝试引导村民冷静思考、理性思维,而不是情绪化争吵。通过理性沟通和法律途径能更加有效地解决问题,促进家事纠纷实质化解。

    下一步,铁力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牢记“五牢记、五融合”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根植基层的优势,用更优质的服务、更务实的举措,打好调处纠纷“组合拳”,架起司法为民“连心桥”,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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