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力市人民法院通过“四所一庭一中心”成员单位联动,深入田间地头,成功化解了一起持续多年的土地纠纷。通过实地丈量、耐心灵活的调解,不仅查清了事实,更在不损害其他村民利益的前提下,为原告代某找回了“丢失”的土地垄数,有效避免了群体性矛盾,让积怨多年的邻里重归于好,生动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案情回顾】
今年4月底,铁力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代某诉张某、李某土地纠纷一案。原告代某称其在工农乡新一村本应分得10.22亩土地,但其实际种植面积却仅有7.65亩,差额部分耕地被张某、李某侵占。
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立即到市农业农村局调取案涉地块的确权登记资料,并向村书记及参与调解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得知该争议此前经司法所、村委会多次调解,因部分当事人阻挠量地且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调解搁置。
被告张某、李某均坚称未侵占代某的耕地。为查明事实,实地丈量案涉地块成为关键。
【查明事实】
6月20日,为实质性化解纠纷,避免矛盾升级,承办法官立即联动“四所一庭一中心”,组织双方对案涉多块土地进行现场丈量。尽管勘验途中突降大雨,但为了彻底厘清争议,工作人员冒雨踩过泥泞的田埂,手持测量工具,对多块土地进行精准测量。
经丈量,张某、李某及其他相邻农户土地均未超出各自确权证书载明的面积,但代某实际耕种的土地面积确实少了。村委会进一步核查历史台账发现,新一村当年实际应分配给代某的土地面积与本次测量结果(约7.65亩)基本吻合,低于其确权证上的10.22亩。经分析,问题根源在于2016年土地确权时依据的第三方测量图与村集体原始分配台账及土地实际情况存在误差。如果机械地按照存在误差的确权图来调整土地边界,强行给代某补足亩数,必然会侵占周边张某、李某等农户的土地,引发更大范围的纠纷。
【多元调解】
面对这一特殊情况,法官在测量后,迅速在村部组织案件当事人及相邻地块村民,在司法所、乡综治中心、村委会的共同参与下进行调解。调解室内,代某始终声称自己原来是43根垄,现在就剩下39根垄,种植面积不足。
法官与司法所、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充分运用“枫桥经验”中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方法,一次次与当事人沟通,耐心调解。经过3个多小时的劝导,代某与相邻村民最终达成一致:在保持每家土地耕种面积不变的前提下,缩小垄距,待秋收后重新起垄,代某可多种两根垄,这样既能最大限度的弥补代某的损失,又不影响其他农户的耕种面积。该方案由村书记监督,秋收后执行。代某表示,一直以为其土地被张某、李某侵占,通过此次土地丈量,虽然自己的土地面积不足确权面积,但消除了对张某、李某的误解,认可“微调垄距”的和解方案,随后其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这起困扰村民多年的土地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是铁力市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法官没有简单坐堂问案,而是主动下沉田间地头,联动“四所一庭一中心”各成员单位形成合力。在依法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农村土地历史沿革和现实状况,创新性提出“微调垄距补垄数”的技术性解决方案,在不损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巧妙平衡了法理与人情,有效修复了邻里关系,维护了乡村的和谐稳定,真正解决了群众的“心头事”。
下一步,铁力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落实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总结推广此类深入基层、联动协作、尊重实际、柔性化解的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强化与基层治理单位的协作联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更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