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 | “不动产强制管理” 盘活“僵尸财产”

发布时间:2025-07-16 09:39:56



    铁力市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针对已查封的不动产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拍卖或变卖,导致案件执行工作搁置,影响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利问题,采取“不动产强制管理”措施,有效化解执行难题。

    刘某系铁力市人民法院多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其现金财产与可预期的现金财产均在先前执行的案件中执行殆尽,但仍有新的案件陆续等待执行。执行法官在过去的执行案件中曾经查封了刘某的一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但是因为该不动产性质为集体土地,法院无法组织拍卖,执行法官经过研判,并上报院领导后,创新的采取了“不动产强制管理”措施,法官组织未执行完毕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召开协调会议,将该不动产出租给某工程公司,由申请执行人作为管理人,法院进行监管,出租的租金按期支付执行案款。

    该系列案件通过“不动产强制管理”措施平稳有序的运行了2年,按期收取租金直接支付至法院执行款专户,按照协调会议的约定在扣除执行费后,将执行案款通过“一案一账户”支付给申请执行人,2023年以来已经有8件案件先后执行完毕,合计执行到位标的17.31万。

    “不动产强制管理”措施的创新实施,达到了有效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找到“惰性”财产的转化出路以及避免执行资源的浪费三赢效果,开辟财产转化的另一条道路。

    下一步铁力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落实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创新司法执法方式方法,高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深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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