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人民法院民行交叉案件审理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5-07-26 14:14:40


    为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行交叉案件审理难题,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机制,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建立民行交叉案件审理机制。
    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高效顺畅的民行交叉案件审理机制,实现民事、行政审判的有机衔接和协同推进。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有效解决民行交叉案件中的法律争议,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有效破解民行交叉案件诉讼周期长、当事人诉讼成本高、诉累重等困境,市中院制定出台民行交叉案件审理指引。
    适用情形  
    1.因行政行为引发的民事争议,如行政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为对民事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当事人在提起民事诉讼行为的同时,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2.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行政争议,如当事人对民事纠纷的处理结果不服,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在处理过程中对相关民事法律关系进行审查和认定。
    3.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相互关联,需要一并审理的其他情形。
    具体措施  
    1.聚焦司法实践中多发易发的行政协议定性争议,通过细化行政协议认定类型化要素,以时间前后、程序先后、因果关系等顺序,厘清适用民事优先、行政优先、民行并行的逻辑顺序、适用规则及具体情形,切实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减轻当事人诉累。
    2.从争议快速解决、当事人权益尽早实现角度,明确行政诉讼中应当或者可以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具体情形,完善立案审理、合议庭组成等相关规则,探索扩大一并处理的案件范围和处理方式。
    3.并通过健全沟通会商释明机制,加强对当事人释明引导,力促在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工伤认定等行政案件中一并解决民事争议,以最少程序实现纠纷实质化解。


2025年6月26日
铁力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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