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7 19:23:50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孙庆财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孙庆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孙庆财,男,汉族,1977年2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23900519770221****户 籍 地:黑龙江省铁力市桃山镇政通社区八组执行案号:(2025)黑0781执717号执行依据:(2025)黑0781民特32号涉案标的:42350.00元悬赏期限:2025年8月27日至2026年8月27日悬赏内容:在案件未实际执结前,向本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实现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3000.00元悬赏金。线索要求:1、线索真实、具体,具有可执行性;2、非本院或申请人已掌握的线索;3、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或人员下落,悬赏金由先举报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保密承诺: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严格保密、匿名举报可预留领奖联系方式。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及人员下落的个人(单位)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的行为属于妨碍执行行为,人民法院查实后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举报电话:0458-2485581 13796501511(工作日8:30-17:00)邮寄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人:铁力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陶法官特此公告

                                   铁力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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