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人民法院 “造血式+三分流”执行措施机制(试行)

发布时间:2025-09-15 14:52:08


    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能力,针对具备持续经营潜力但陷入债务困境的企业,发挥创新机制支持,减轻企业压力,降低企业破产风险。结合我院办理执行案件实际情况,现建立“造血式+三分流”执行措施机制。
【制度解析】
    因冻结、扣划银行账户执行强制措施是具有强制性、侵入性的法律措施,在涉企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往往会引起,申请人合法权益与被执行人企业经营之间的矛盾。为了贯彻执行不是“竭泽而渔”的执行方针,面对特殊执行主体,执行法官通过两年时间的探索研究,创新的通过“造血式+三分流”执行措施即将每月经营收入以执行案款、企业经营税费、工人工资三大类进行高效分配,平衡多方利益,实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企业、社会等共赢效果。
【实施细则】
    适用主体:限定适用对象与条件,分析研判被执行企业基本情况,应限定于涉及民生、提供基础公共服务(如水、电、气、暖、公共交通等)或具有重要社会价值(如维持当地稳定就业)的困境企业。
监管与分配:建立精细化资金监管与分配机制(核心),强制要求设立法院监管的唯一收入账户,被执行企业所有经营性收入必须全额、及时进入该账户。
    优先级设定:执行法官根据优先级设定,明确分配序列,牵头制定“分段式”或“比例式”分配规则, 制度化的“分段扣划”思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明确分配序列,首先保障执行案款的稳定支付,其保障企业经营的基础税费,最后部分用于支付企业工作人员薪资。
    风险防控:强化监督与风险防控机制,法院保留最终审批权,特别是对超出基本范围的支出、方案的调整、重大经营决策等,定期审查方案执行情况。定期向债权人公布收入、支出、债务清偿情况。严格法律责任,对隐瞒收入、转移资产、欺诈性支出等行为设定严厉处罚(包括刑事责任),并赋予法院及时干预和纠正的权力。
    依法依规:法律依据与程序保障,执行程序中,法院可参照破产重整的理念,在特定条件下采取类似措施,保障各方当事人(债权人、债务人、职工代表等)的参与权、知情权、异议权和救济权。方案的形成和批准过程必须透明、公正。
    该制度通过精细化、建设性的执行方案,以多层次监督为保障、以法律明确授权和程序正当为支撑的特殊执行机制,在依法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最终实现了多赢。
    关于“造血式+三分流”执行措施机制,试行期为一年,本规定未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铁力市人民法院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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