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全景(黑龙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5号楼(明月街174号)火炬物联网大厦303室。
法定代表人:刘冰,职务董事。
执行案号:(2026)黑0781执150号
执行依据:(2025)黑0781民初874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执行标的:1,500,000.00元,执行费17,400.00元,诉讼费9,150.00。
悬赏内容:在案件未实际执结前,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或人员下落,悬赏金由先举报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起之日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及人员下落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的行为属于妨碍执行行为,人民法院查实后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举报电话:0458-2889393 166*****
联系人:张法官
铁力市人民法院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