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3 16:58:41
为严格管理执行案款发放,强化执行案款管理,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将本次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 件 号:(2026)黑0781执330号;
案 外 人: 蔡丽;
发放金额:5,769.00元;
发放方式:银行转账;
发放原因:被害人李继刚于2025年10月13日死亡,李继刚妻子蔡丽以李继刚继承人的身份领取本案追缴金艳海、华彬、岑广维违法所得退赔款。
公示期为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30日共7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458-2297808
特此公告
铁力市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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