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力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百万元纠纷案,原告张某因与被告某药业集团合作纠纷自2004年始双方多次交涉未果,诉至法院后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249万余元。民二庭受理此案后,由于被告系国内著名企业,亦是当地纳税大户,社会影响大,从有利于企业发展出发,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锲而不舍地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穷尽一切调解方法,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使双方握手言和。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00万元及部分原料,原告放弃其余请求。协议达成后,被告立即履行了调解义务,历经八年的恩怨终于化解,达到了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