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法院积极回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三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2-02-15 09:19:28


在铁力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举行期间,铁力市法院派员到讨论组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其中铁力镇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人民调解与法院诉前调解的衔接问题;二是社区矫正问题;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立案标准问题。对代表提出的这三点建议,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回复方案,落实具体措施。

市法院经会议研究后认为解决问题一就是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力支持、依法监督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时,在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情况下,对人民调解协议依法予以确认。

解决问题二就是要在今后的刑事审判工作中,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政策。在判处非监禁刑、减刑、假释工作中,事先征求有关社区矫正组织的意见,并在宣判、宣告后,将判决书、裁定书抄送有关社区矫正组织。

解决问题三就是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立案。因为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国家、省、市各级对农村土地承包都有相关的法律及政策规定,法院对此类案件十分重视。同时,对此类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多做解释和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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