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春天,有一个法官叫“燃灯者”,他用无私无畏,一心为民的情怀融化了初春的冰雪;2015年的春天 ,有一种精神叫“邹碧华”,他用毕生的心血,满腔的热情,感动着祖国和人民。邹碧华,一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名字,他奋力拼搏在司法第一线,累倒了,病倒了,最终离去的时刻,撼动了全国上下所有司法人的心灵。他用生命铸就了一座不朽的丰碑,而这丰碑,将永远屹立在我们每一个司法人的心中,永不磨灭!
信念坚定、忠诚使命是他的政治品格,司法为民、服务群众是他的公仆情怀,尊崇法律、坚守法治是他的职业精神,遵守纪律、清正廉洁是他的优良作风!他是公平公正的“庭前独角兽”,敢啃硬骨头!他是刚直不阿的“良心法官”,逢事必躬亲!这就是我们的好榜样——邹碧华!这就是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
我们永远不会忘记,他曾依法公正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他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率先创建了集电话网络、短信微信、窗口柜台服务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不仅如此,他还挂牌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编写了《群众工作接待规范》,将为民服务深深的融入了司法实践!他勇当司法体制改革的探路先锋,在全国首创了法院工作流程、案件审判、干警队伍可视化管理机制,带领研发了国内领先的法院信息化系统平台;他独创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法院系统作为范本,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编撰写了10余部法律著作、发表论文40余篇、开设个人微博,参与法官培训教学。
他,就是这样的“燃灯者”,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无比热爱!对事业无私奉献,对法治执着追求!在改革的巨舰上,他不愿做乘客,而愿做一名搏击风浪的水手!他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
在他47岁的短暂生命里,在他26载的工作生涯中,没有一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他对家人严格要求,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清廉本色!他以身作则,爱岗敬业。在他的日历里几乎没有节假日,5加2、白加黑、24小时工作制成为了他生活的节奏。他用勤奋感动人、带动人!他用心镌刻在生命年轮上的47个春秋璀璨夺目,“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是邹碧华展现给我们的生命誓言!他,就是这样的“燃灯者”,呕心沥血的耕耘、孜孜不倦的追求;他用实际行动向我们证明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所在!
他累了,累倒在他所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一生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道路上,但他的精神却继续传递着光和热!他曾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离开这个世界,希望我的墓志铭上能有这样一句话“因为他的存在,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邹碧华,你做到了!你,用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的精神,作出了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你,就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用生命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时代楷模!
我们作为新时期的法官,就要像邹碧华一样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要时刻注重个人修养,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因为我们深深的懂得,一个没有良好品德的法官不能称之为法官,如若不能保证天平的公正,亦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只有像邹碧华一样具备了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持续高涨,和谐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呼唤司法公正!因此,作为法官,我们应当以邹碧华为榜样,把群众的疾苦当成自己的疾苦,把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走进百姓,走进他们的心灵之中,与他们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想法,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做到“案结事了”,进而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 作为一线法官,我们要真诚地热爱法官职业,心中始终对法官职业心生敬畏,始终对从事法官职业充满神圣感,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浪潮中,搏击风浪,奋勇向前,让邹碧华精神在我们的身上永不间断的传承下去!
法官当如邹碧华!英雄身死,志气不灭!刹那芳华,铸成永恒!